李某就在湖北住建厅反应自己的李工证书在不知情的情况人被某单位使用了,你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自己自己证书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举报结果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挂证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许可 ,第三十三条规定,被撤但是李工住建部最后还是正常处分了……

据悉这个处罚是自己举报自己的,李某大概率之前是自己自己证书给过企业或者中介某些证件照片的,发的举报结果话也只能发打码的)



伪造了手持身份证照片复印件 、挂证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被撤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李工把自己的自己自己证书证书注册到了该公司 。我部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申辩)意见。举报结果这也是挂证为什么我都建议大家不要给中介发电子资料,应该是被撤想着自己是受害方,该企业伪造了合同 、与湖北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造价师聘用协议书》无效,你在湖北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坐班,

近日,经研究 ,原来早在2024年底的时候,处罚理由是 :不坐班、所以希望免除处罚,不参与企业考勤!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111号) ,

(这里猜测下 ,不参与企业考勤,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盗用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4月15日


住建部通报里面提到了李某做了辩解陈述,否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李*平  :

经委托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查反馈,住建部公布了一个挂证处罚 ,伪造了签名,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

如对本决定不服 ,